5月14日,農業農村部對外發布《生豬產能綜合調控實施方案(2026年修訂)》(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的總體要求是:以能繁母豬存欄量為核心調控指標,堅持預警為主、調控兜底、及時介入、精準施策的原則,落實生豬穩產保供省負總責和“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分級壓實責任,建立不同層級的生豬產能調控場,按照“長期調母豬,中期調仔豬,短期調肥豬”的調控思路,健全上下聯動、響應及時的生豬產能綜合調控機制,促進生豬價格保持在合理水平,穩定產業發展。
核心內容如下:
1.《方案》綜合考慮豬肉市場供需、生豬生產效率提升等因素,設定全國能繁母豬正常保有量穩定在3750萬頭左右,這是自2024年2月以來再次下調正常保有量目標。
2.將能繁母豬存欄總量10萬頭以上的大型集團養殖企業納入全國生豬產能綜合調控監測名單。
3.設定全國規模豬場保有量穩定在13萬個以上的目標。各地應保持規模豬場數量總體穩定,不得隨意拆除。
4.適當收緊能繁母豬存欄量綠色區域和黃色區域上限以及黃色區域下限,建立產能分級聯動調控機制,強化生產和市場預期引導,促進生豬市場供需更加適配。
農業農村部表示,下一步,農業農村部將密切跟蹤《方案》落實情況,加強監測預警,壓實地方屬地責任,強化政策協同,健全上下聯動、響應及時的生豬產能綜合調控機制,推動生豬價格保持在合理水平,更好穩定產業發展。
國泰君安期貨分析稱,根據產能數據推演,2026年4月為標豬供應峰值,正遇需求淡季,現貨價格底部基本確認。
以下為全文:
生豬產能綜合調控實施方案(2026年修訂)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綱要》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錨定農業農村現代化扎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意見》精神,完善生豬逆周期政策調控機制,提高調控工作的精準性,促進市場供需更加適配,推動豬價保持在合理水平,修訂完善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能繁母豬存欄量為核心調控指標,堅持預警為主、調控兜底、及時介入、精準施策的原則,落實生豬穩產保供省負總責和“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分級壓實責任,建立不同層級的生豬產能調控場,按照“長期調母豬,中期調仔豬,短期調肥豬”的調控思路,健全上下聯動、響應及時的生豬產能綜合調控機制,促進生豬價格保持在合理水平,穩定產業發展。
二、精準調控能繁母豬存欄量
(一)動態調整能繁母豬正常保有量目標
“十五五”初期,以滿足全國豬肉消費正常需求為基準,設定全國能繁母豬正常保有量穩定在3750萬頭左右。之后,將根據生豬生產效率和豬肉消費量等變化情況,動態調整全國能繁母豬正常保有量目標。各?。ㄗ灾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簡稱“各省份”)的能繁母豬正常保有量以其2025年末能繁母豬存欄量為基數,結合產能調控目標和當地發展實際確定。
全國和各省份季度末月份能繁母豬存欄量采用國家統計局數據;非季度末月份,以國家統計局季度末數據為基數,根據農業農村部監測的能繁母豬存欄月度環比變化率測算得出。
(二)保持能繁母豬合理存欄水平
按照生豬產能綜合調控要求,將能繁母豬存欄量變動劃分為綠色、黃色和紅色3個區域,采取相應的調控措施。
1.綠色區域:產能正常波動。能繁母豬月度存欄量處于正常保有量的92%~103%區間(含92%和103%兩個臨界值)。以市場調節為主,原則上不啟動調控措施。保持監測預警工作常態化,定期發布動態監測信息。
2.黃色區域:產能大幅波動。能繁母豬月度存欄量處于正常保有量的103%~106%或88%~92%區間(含88%和106%兩個臨界值)。啟動相應調控措施,與市場調節共同作用,推動能繁母豬存欄量回歸到綠色區域。
情形一:能繁母豬存欄量大幅增加。能繁母豬月度存欄量處于正常保有量的103%~106%區間。一是加強監測預警。強化能繁母豬存欄量監測調度,加密釋放預警信息,引導生豬產能調減。二是啟動產能調減機制。農業農村部引導大型生豬養殖企業作出產能調減承諾并加強對其的窗口指導。相關地方各級農業農村部門引導和督促生豬產能調控場采取延遲能繁母豬補欄、加快淘汰低產母豬等產能調減措施。三是向產能增幅較大的地方發預警函。農業農村部視情況向能繁母豬存欄量增幅較大的省級農業農村部門發預警函,要求及時采取控產措施。省級和市級農業農村部門可建立相應的預警機制。
情形二:能繁母豬存欄量大幅減少。能繁母豬月度存欄量處于正常保有量的88%~92%區間。一是加強監測預警。強化監測調度,多渠道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強化市場預期引導。二是啟動產能增加機制。農業農村部引導大型生豬養殖企業合理增加產能。相關地方各級農業農村部門引導和督促生豬產能調控場減緩能繁母豬淘汰,增加能繁母豬補欄,穩定并恢復產能。三是向產能降幅較大的地方發預警函。農業農村部視情況向能繁母豬存欄量降幅較大的省級農業農村部門發預警函,要求及時采取恢復措施。省級和市級農業農村部門可建立相應的預警機制。
3.紅色區域:產能過度波動。能繁母豬月度存欄量高于正常保有量的106%或低于正常保有量的88%。進一步壓實地方責任,強化相應調控措施,促使能繁母豬存欄量逐步回歸到綠色區域。
情形一:能繁母豬存欄量過度增加。能繁母豬月度存欄量高于正常保有量的106%。農業農村部向能繁母豬存欄量過度增加,且未采取調控措施或調控不力的省級農業農村部門發預警函,全面強化各項產能調減措施,督促指導全行業繼續加大低產母豬淘汰力度,暫緩補欄能繁母豬和新建擴建豬場。
情形二:能繁母豬存欄量過度減少。能繁母豬月度存欄量低于正常保有量的88%。農業農村部向能繁母豬存欄量過度減少,且未采取調控措施或調控不力的省級農業農村部門發預警函,督促進一步采取生產補貼、信貸、貼息等政策措施,遏制產能下滑勢頭,盡快恢復能繁母豬存欄量。
(三)其他異常情況調控
種豬生產供應、新生仔豬數量、仔豬銷售價格或生豬存欄量出現異常變化等情況時,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研究并采取針對性措施,必要時可制定臨時性政策措施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實施。
國家生豬核心育種場種豬核心群正常保有量保持在14.5萬頭以上,最低保有量不低于12萬頭。當核心群保有量低于13.5萬頭,特別是低于12萬頭時,應及時采取應對措施,加強政策支持,使核心群存欄量盡快回歸到合理水平。
三、切實穩定生豬生產能力
(一)保持規模豬場數量穩定
根據2025年末全國養殖場直聯直報系統備案的規模豬場數量,結合生豬規模養殖發展趨勢,設定全國規模豬場保有量穩定在13萬個以上的目標,規模豬場按照《畜禽養殖場備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備案管理。各地應保持規模豬場數量總體穩定,不得隨意拆除。
(二)建立產能分級聯動調控機制
依托全國養殖場直聯直報系統,對各地規模豬場進行動態監測,重點掌握其數量和生產經營變化情況。對年設計出欄1萬頭以上的規模豬場和國家生豬核心育種場,按照豬場自愿加入并配合開展產能調控的原則,納入國家級生豬產能調控場管理。省級農業農村部門于每年2月底前更新上一年度調控場名單。各地可結合實際建立相應層級的生豬產能調控場。響應政府產能調控號召的產能調控場可按相關規定優先享受生豬產業支持政策;對不履行產能調控承諾的,地方農業農村部門要將其及時移出產能調控場名單。
(三)強化生產和市場預期引導
強化大型豬企窗口指導和經營風險動態預警。將能繁母豬存欄總量10萬頭以上的大型集團養殖企業(包括其下屬養殖企業)納入全國生豬產能綜合調控監測名單,各省份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區域調控監測名單,對監測名單上的企業實行年度生產備案管理,壓實監測名單內養殖企業備案生產責任,健全跟蹤問效和激勵約束機制。注重逆周期調節,加強生產和市場監測預警,引導養殖場戶通過調整母豬配種和淘汰計劃、調整仔豬補欄計劃及調節育肥豬出欄體重等方式,綜合調控生豬上市量和豬肉供應量,穩定市場價格。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監測預警。農業農村部持續開展全國規模豬場全覆蓋監測,完善生豬生產和市場監測預警機制,多渠道發布生豬生產和市場監測預警信息,向各省份反饋能繁母豬存欄量和規模豬場保有量等月度指標數據變化情況。各省份要參照農業農村部的監測制度,開展生產監測并向轄區內各地市反饋相關指標數據,同時在工作力量、經費和平臺等方面,支持生豬生產和市場監測預警體系建設,強化監測數據采集、分析、形勢會商和信息發布,及時、準確掌握生產和供應情況。加強非洲豬瘟、口蹄疫等重大動物疫病監測防控,綜合研判對生豬生產的影響。在生豬價格出現急漲急跌、生產形勢出現重大變化等情況時,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合理引導市場預期。
(二)細化實施方案。各省份應結合實際修訂本級生豬產能綜合調控實施方案,并將能繁母豬及規模豬場保有量等指標任務合理分解落實。在保證本省份生豬產能目標的基礎上,可適當放寬下級行政區域能繁母豬存欄量的合理波動區間范圍??h級以下行政區域重點是穩定規模豬場數量,不得將能繁母豬保有量目標分解到鄉鎮、村。各省份修訂的生豬產能綜合調控實施方案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后,于2026年6月底前報農業農村部備案。
(三)強化政策協同。農業農村部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豐富產能調控手段,形成調控合力,推動供需更加適配。在本省份能繁母豬月度存欄量高于正常保有量的103%時,各地應通過差異化的政策措施,引導養殖場戶合理控制生產規模,防止盲目擴張。在本省份能繁母豬月度存欄量低于正常保有量的92%時,各地可按規定對種豬場(含地方豬保種場)給予一次性臨時救助補貼;同時,可對符合條件的養殖場戶增加信貸投放,并按規定給予貼息補助。各省份可結合實際出臺其他調控產能的政策措施。農業農村部根據生豬產銷形勢變化情況適時修訂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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