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這么快就了了,謝謝法官!”近日,在曲陽縣人民法院的調解室里,拿到錢款的張某某和放下心結的王某某,在調解書上簽字時臉上都露出了釋然的表情。
王某某拖欠張某某47625元育牛飼料款,張某某多次催要無果,手持對方寫下的欠條復印件訴至法院。
承辦法官閱卷后聯系王某某,對方道出癥結——當初買飼料時,張某某書面承諾“按公司配方喂養,每頭牛每月增重90斤,不足則按市場價補差價”,可養了8個多月,出欄牛的體重沒達標,王某某認為這部分差價理應抵消飼料款。
“欠條是你寫的,欠款事實清楚;但承諾書也是雙方認可的約定,差價確實該算。”法官先厘清法律關系,又勸道,“大家都是搞養殖、做農資的,抬頭不見低頭見。不如算算差價,再讓一步,把事兒了了。”一番釋法明理后,雙方當場達成一致:扣除未達增重標準的差價后,王某某當場支付給張某某3.5萬元,彼此再無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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