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小麥、玉米、大米進口關稅配額公布
10月1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了2023年糧食進口關稅配額申請和分配細則。其中,2023年小麥進口關稅配額總量為963.6萬噸,玉米720萬噸,大米532萬噸,與2022年數量相同,保持不變
2023 年糧食進口關稅配額申請和分配細則
根據《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管理暫行辦法》(商務部、國家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 2003 年第 4 號),國家發展改革委制定了 2023 年糧食進口關稅配額申請和分配細則。
一、配額數量和種類
2023 年糧食進口關稅配額總量為:小麥(包括其粉、粒,以 下簡稱小麥)963.6 萬噸,其中 90%為國營貿易配額;玉米(包括 其粉、粒,以下簡稱玉米)720 萬噸,其中 60%為國營貿易配額;大米(包括其粉、粒,以下簡稱大米)532 萬噸,其中長粒米 266 萬噸、中短粒米 266 萬噸,50%為國營貿易配額。
企業可自主選擇申請:
(1)國營貿易配額;
(2)非國營貿 易配額;
(3)國營貿易配額和非國營貿易配額。
其中,分配給企 業的國營貿易配額,須通過國營貿易企業代理進口,在當年 8 月 15 日前未簽訂進口合同的,企業可以委托有貿易權的任何企業進口,有貿易權的企業可以自行進口。
二、申請條件
有資格獲得 2023 年小麥、玉米、大米進口關稅配額的企業須 首先符合以下條件:2022 年 10 月 1 日前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 注冊;沒有違反《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管理暫行辦法》的行為。
有資格獲得 2023 年小麥、玉米、大米進口關稅配額的企業,還必須符合相應品種以下所列條件之一:
(一)小麥
1、獲得 2022 年小麥進口關稅配額且有進口實績(接受進口 關稅配額企業委托的代理進口不計入受委托企業的進口實績,下 同)的企業;
2、2021 年小麥年加工能力 20 萬噸以上的面粉和食品生產企 業。
(二)玉米4eu中國飼料行業信息網-立足飼料,服務畜牧
1、獲得 2022 年玉米進口關稅配額且有進口實績的企業;
2、2021 年玉米年加工能力 20 萬噸以上的飼料生產企業;
3、2021 年玉米年加工能力 45 萬噸以上的其他生產企業。
(三)大米(長粒米和中短粒米需分別申請)
1、獲得 2022 年大米進口關稅配額且有進口實績的企業;
2、2021 年大米年加工能力 10 萬噸以上的食品生產企業。
三、分配原則
分配原則的總體目標是使得國營貿易配額和非國營貿易配額根據市場條件得到充分使用。
(一)如本細則所公布的進口關稅配額總量能夠滿足符合條 件企業的申請總量,按企業申請數量分配。
(二)如本細則所公布的進口關稅配額總量不能滿足符合條 件企業的申請總量,則有進口實績的企業分得的配額量不少于其 上一年配額內的進口量。如有剩余配額,在考慮生產加工能力的 基礎上,分配給上一年無進口實績的企業。
(三)如獲得進口關稅配額的企業未能完成配額內的全部進 口量,則按《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管理暫行辦法》相關罰則規定 處理。
四、申請時限
(一)申請企業于 2022 年 10 月 15 日—10 月 30 日通過國際 貿易“單一窗口”糧食進口關稅配額管理系統(中國國際貿易單 一窗口網站—全部應用—標準版應用—進口配額—糧食進口關稅 配額)線上填寫并提交申請材料。逾期不再接收。
(二)國家發展改革委委托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 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議兵團發展改革委,以下簡稱委托機 構)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前將企業申請材料轉報國家發展改革 委,并抄報商務部。
五、公示階段
(一)為方便公眾協助國家發展改革委對申請企業所提交信 息的真實性進行核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在官方網站上對申請企 業信息進行公示(公示期和舉報意見提交方式將在公示時一并規 定)。
(二)公示期內,任何主體均可就所公示信息的真實性進行 舉報。公眾提交舉報意見的期限屆滿后,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委托 被舉報申請企業登記注冊所在地的委托機構進行核查。
(三)核查期間,被舉報申請企業有權通過書面等方式,就 所舉報的相關問題向委托機構提出異議。委托機構審閱被舉報申 請企業提出的異議并完成調查核實后,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就舉報 意見的真實性反饋核查情況。
六、其他規則
(一)企業對其申請表中所填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對虛假申 報或拒不履行其在申請表中所作承諾的企業,有關部門將按照國 家有關規定采取相應懲戒措施。對偽造有關資料騙取《農產品進 口關稅配額證》的企業,除依法收繳其配額證,兩年內不再受理 其糧食進口關稅配額的申請。
(二)對偽造、變造或者買賣《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證》的 企業,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追究其刑事責任,且兩年內不再受理其糧食進口關稅配額的申請。
永紅國際展覽(搜索"永紅國際展覽"公眾號關注)注:轉載請聯系授權并保留出處和作者,不得刪減內容。